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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6.20 23:16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證券商及證券交易:830 筆

321. 101.09.03 廢止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金管證二字第○九七○○五三六○四號令。 行政規則
322. 101.07.27 修正證券商及期貨商提撥保護基金比率或金額。 實質法規
323. 101.07.20 發布有關證券商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規定之令。 行政規則
324. 101.07.02 修正每一證券商得持有證券交易所股份之比率規範函令。 行政規則
325. 101.05.07 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進階計算法之適用對象範圍 行政規則
326. 101.04.18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十一月三日台財證(二)字第○二一四五號函、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六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二)字第○三二九五號函及九十三年一月二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三○○○○○二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行政規則
327. 101.04.13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分別行使表決權作業及遵行事項辦法 命令
328. 101.03.15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台財證(二)字第 01575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行政規則
329. 101.03.06 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如附件。 其  他
330. 100.11.21 上市櫃公司如因導入國際會計準則,致無法於 101 年 3 月底前公告申報 100 年度財務報告者,得申請延期公告申報。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