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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3 18:45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證券商及證券交易:821 筆

321. 101.05.07 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進階計算法之適用對象範圍 行政規則
322. 101.04.18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十一月三日台財證(二)字第○二一四五號函、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六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二)字第○三二九五號函及九十三年一月二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三○○○○○二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行政規則
323. 101.04.13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分別行使表決權作業及遵行事項辦法 命令
324. 101.03.15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台財證(二)字第 01575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行政規則
325. 101.03.06 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如附件。 其  他
326. 100.11.21 上市櫃公司如因導入國際會計準則,致無法於 101 年 3 月底前公告申報 100 年度財務報告者,得申請延期公告申報。 行政規則
327. 100.11.11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八月四日(八三)台財證(六)字第○一四六八號函、八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八二)台財證(六)字第○一六八○號函,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行政規則
328. 100.11.04 本會依證券交易法第 21 條之 1 協助外國主管機關調查應注意事項。 行政規則
329. 100.10.28 訂定證券商辦理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代理業務規範。 行政規則
330. 100.10.20 第一上市(櫃)公司之外籍原股東因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所得之價款或於我國證券交易市場處分持股所得之資金,得於辦理外資登記後,將資金留存於交割帳戶內作後續投資之用。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