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1. |
104.04.10 |
廢/停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7條第2項及「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第5條規定,訂定本國銀行資本適足性與風險管理相關資訊應揭露事項,自104年6月30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472. |
103.09.23 |
廢/停配合本會 103 年 8 月 8 日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上開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本次修正對照表適用方式之調整說明各一份,請 查照辦理。 |
行政規則 |
| 473. |
103.01.13 |
廢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 |
命令 |
| 474. |
102.05.21 |
廢/停依據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銀行資本適足性資訊應揭露事項 |
行政規則 |
| 475. |
102.04.30 |
廢/停銀行應按季公布重要財務業務資訊規定 |
行政規則 |
| 476. |
102.04.26 |
廢金融業接受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之程序及收費標準 |
命令 |
| 477. |
102.01.02 |
廢/停釋示「銀行、證券商及保險公司等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478. |
101.06.25 |
廢/停本國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應依本會對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之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轉知。 |
行政規則 |
| 479. |
101.06.11 |
廢公告「金管會已核准銀行辦理涉及國內股權、兩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清單及申請程序說明」。 |
其 他 |
| 480. |
101.06.11 |
廢/停有關貴公會建議將因應貿易往來為基礎之外匯業務所需之對保亦列入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得洽請國內營業單位協助之範圍,以及為辦理授信及外匯業務需要而開設之存款帳戶之委託核對親簽及對保,包含有意向辦理授信及外匯業務之存款戶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