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
114.03.2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核釋「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及第7條第1項第3款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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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42. |
114.03.2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核釋「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及第3條第1項第6款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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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43. |
114.03.2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4點第1項第10款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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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44. |
114.03.26 |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3 條、第 5 條、第 7 條及第 10 條規定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2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404904511 號令、第11404904512 號令、第 11404904513 號令、第 11404904514 號令及第11404904515 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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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45. |
114.03.19 |
公告本會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查核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財務業務及其內部稽核作業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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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46. |
114.03.1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61點之2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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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47. |
114.03.1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27條、第36條之1、第4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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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48. |
114.03.1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第31條條文及第19條格式5之1至5之6、5之9、5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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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49. |
114.03.1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查核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財務業務及其內部稽核作業」業務,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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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50. |
114.03.19 |
「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六十一點之二,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4 年 3 月 19 日以金管保產字第 1140490850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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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