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4.06.3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附件所列融資租賃公司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條第1項之金融服務業,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從事該等業務及其所生金融消費爭議,適用該法規定;本公告生效日自公告日起2至3個月間,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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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 |
2. |
114.06.3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部分條文、「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6條之2、第2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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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3. |
114.06.3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訂定114年上半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人身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財產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及再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自114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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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4. |
114.06.3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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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 |
5. |
114.06.30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26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6088號令,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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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6. |
114.06.27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5條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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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7. |
114.06.27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87條第2項規定,訂定全權委託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及全權委託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格式,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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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8. |
114.06.27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27日金管證三字第0940006118號令及同年月日金管證三字第0940006119號令,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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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9. |
114.06.2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5月16日金管證七字第0950002333號令,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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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10. |
114.06.24 |
檢送修正「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問答集如附件,請查照轉知會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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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