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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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104.07.09 |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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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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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104.07.16 |
公告境外基金機構於國內私募境外基金之申報程序及申報書件,指定受理申報機構為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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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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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104.07.20 |
公告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測驗機構(以下簡稱本測驗機構)之申請期限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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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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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104.08.11 |
公告中華民國一○五年銀行業休假日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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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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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104.09.25 |
檢送本局 104 年 9 月 7 日研商「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填報表格修正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確實依前揭會議決議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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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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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104.10.07 |
為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減少金融消費爭議,請轉知所轄業者,對於金融服務業進行電話行銷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章有關全程錄音之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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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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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104.10.12 |
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 104 年 6 月 17 日修正公布,有關定型化契約之相關規定修正涉及業者應遵循部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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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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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104.10.15 |
公告境外基金總代理人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應編具月報之格式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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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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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104.11.16 |
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不含交換公司債)案件,自104年11月16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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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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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104.12.11 |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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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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