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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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
097.01.21 |
訂定「期貨信託事業全權委託其他專業 機構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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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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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
102.09.14 |
廢訂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法律事項檢查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及「募集設立法律事項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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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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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
095.03.17 |
訂定「華僑及外國人從事國內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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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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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
095.08.04 |
訂定「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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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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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
103.11.05 |
訂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 53 條規定相關書件格式 8 份,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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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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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
102.12.27 |
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金融相關外匯業務負面表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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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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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
101.03.06 |
廢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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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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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8. |
102.04.11 |
廢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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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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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 |
102.12.27 |
廢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並自即日生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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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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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 |
104.01.07 |
廢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條第7項、第10條第1項所稱符合本會所定條件,指保管委託投資資產與辦理相關全權委託保管業務之信託公司或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提存營業保證金之金融機構,應符合條件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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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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