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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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 |
103.02.07 |
配合本會 103 年 1 月 10 日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開放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得採公允價值模式,保險業之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於 103 年度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者,因係配合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法規變更,得毋須依同準則第 6 條規定向本會申請核准,但應於會計政策變動後檢具同條規定相關資料報本會備查。惟嗣後年度始變更本項會計政策者,仍應依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6 條規定事前申請本會核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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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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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 |
103.02.06 |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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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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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3. |
103.02.05 |
關於貴行建議開放分支機構得辦理信託業務之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及處分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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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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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4. |
103.02.05 |
廢訂定證券商及期貨商財務報告之相關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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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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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5. |
103.01.29 |
財政部金融局 91 年 3 月 14 日台融局(四)字第 090400041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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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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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6. |
103.01.29 |
廢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信託業務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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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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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 |
103.01.29 |
核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5條第1項相關規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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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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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8. |
103.01.28 |
檢送修正後「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年度(半年度、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乙份,請 查照暨轉知相關單位或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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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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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 |
103.01.28 |
廢證券商經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相關規範函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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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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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 |
103.01.28 |
廢銀行申請兼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相關規範函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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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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