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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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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
103.03.27 |
所報「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其問答手冊之建議修正內容,准予備查,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應切實遵照辦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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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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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103.03.27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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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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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103.03.27 |
廢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2 款規定指定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應執行條文,修正條文 2.2.3、3.1、3.2.2、3.2.4、3.2.5、3.2.6 及新增條文 3.2.3,除條文 3.2.3 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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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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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
103.03.25 |
補充釋示本會 102 年 10 月 1 日金管保綜字第 10202571191 號令有關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所定「專業經營」之範圍,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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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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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
103.02.25 |
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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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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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103.02.24 |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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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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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
103.02.19 |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19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126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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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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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
103.02.07 |
查邇來有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未經確認適法性前,即辦理投資之行為,如買進外幣結構型商品等,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確實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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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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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
103.02.07 |
配合本會 103 年 1 月 10 日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開放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得採公允價值模式,保險業之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於 103 年度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者,因係配合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法規變更,得毋須依同準則第 6 條規定向本會申請核准,但應於會計政策變動後檢具同條規定相關資料報本會備查。惟嗣後年度始變更本項會計政策者,仍應依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6 條規定事前申請本會核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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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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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
103.01.07 |
有關 貴公會函詢本會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082000 號函之相關實務問題與建議乙案,檢送本會意見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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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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