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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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5.10.16 |
公告經營外國有價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者提供顧問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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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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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5.10.13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3條第3項第3款及第4條第3項第3款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業務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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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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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5.09.16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四字第○九五○○○四九一一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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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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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5.09.16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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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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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5.09.03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13條第1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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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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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5.08.31 |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5月25日金管證四字第0960025058號令等2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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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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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5.08.31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六月四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六○○二七三七七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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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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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5.07.08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3條第3項第3款及第4條第3項第3款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業務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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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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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5.05.19 |
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金管證投字第一○三○○○八八四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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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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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5.05.13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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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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