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0
049410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1204
9220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372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4
041888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9 點條文;刪除第 4 點條文;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