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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本國銀行申報監理資料作業缺失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0 月 04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檢制字第10806002511號 令
法規體系: 檢查局/制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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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檢制字第 10806
  00251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