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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合作金庫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10702826130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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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三月二日行政院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序文、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第 5  
  款、第 6  款、第 4  條序文、第 6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6 條、第 27 條所
  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
  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控字第 10702
  826130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