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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期貨商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辦理國外期貨當日沖銷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50024882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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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三十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5)台財證(五
)字第 41921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6)台財證
(五)字第 03247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八十六年六
月一日起實施(原名稱:期貨經紀商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辦理當日沖銷
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 1
05002488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