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4
00263610 號函訂定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5
00277350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之評鑑期
間適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600268680 號函修正第 4、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之
評鑑期間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701190050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之評
鑑期間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