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30381200 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100
  59813 號書函訂定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3
  0003387 號書函修正第 3、4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400
  03475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5
  0039957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適用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600
  129783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60050246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適用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701
  203313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
  070121131 號函修正第 3、4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適用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110385085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起適用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130381200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