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3
025100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7045053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
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8
049637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1046081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201
5205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