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85)內營字第 8584997
號令、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850641668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7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00810409 號令、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10000192082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