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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130490331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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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品字
  第 0980252608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3025467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7045489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901
  4835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0
  049493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13049033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