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098400052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098400095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5
400001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 條條文;刪除第 9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8
027216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20271147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