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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3300039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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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財政部(89)台財融字第 89373160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
  第 09900449820  號公告增訂第 11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一月三十日生
  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二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 1
  0330003900  號公告廢止;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