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財政部(89)台財融(一)字第 8977231
4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融(一)字第 091005421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融(一)字第 0938011167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
第 100100076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
01100062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04
100048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05100053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