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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7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06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130493873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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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
  第 0990255834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3025528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583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8、18 點條文;增訂第 17-1、17-2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204
  9278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2
  0492862 號書函勘誤第 12 點條文及第 12 點條文對照表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3
  049250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8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3
  04938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8、10  點條文;並刪除第 22 點條
  文;除第 1  點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