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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4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0990051669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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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八字第
  098001766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0
  99005166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