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 0
97002053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七年一月十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
100001718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
日施行(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檢人字第
111015113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11、15、1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