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 0
97002053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九十七年一月十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
10000171850 號令發布修正名稱及全文 14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
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新名稱: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 10901
35055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2、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人字第 111
013828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