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
第 096025036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98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5
025006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13 條條文;並增訂第 4-1、7-1 條
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
06025035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4、1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1
0491662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304
9217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17 條條文;除第 2 條第 3 款自一
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