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二)
字第 0952000487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
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二
)字第 096850002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二)字
第 098200013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八年三月十八日
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 107
027418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新名稱:金
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