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0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20494628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 0
  94025633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 0
  960256205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增訂第 8-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
  字第 097025643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8、10  條條文,增訂第 
  8-2 條條文;除第 3、8、8-2  條條文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
  餘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
  字第 098025651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
  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
  第 099025648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增訂第 9-1  條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
  第 099025671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2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第 3、9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件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第 1
  00025656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2  條條文;第 9  條條文自一百零
  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3025293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9、12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除第 3、7、9  條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
  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7045209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10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
    第112049462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