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4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512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現金卡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4400023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6400029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340
  0045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2、13、15、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
  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02
  7351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