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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1101921441號 令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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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093
  00000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 2  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
  ,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200
  54016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
  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新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
  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0801
  9595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 11101
  9214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