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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41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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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2271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124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30037804 號令發布
  定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0560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68、124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4072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24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1204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1、17、30、62、105、108、111  條條文;並增訂第 6
  -1、16-1、105-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200053941  號
  令增訂公布第 70-1、113-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