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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運用於國外投資之範圍及限制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 10340003821 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信託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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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財政部台財融(四)字第 0924000640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2400004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34000382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