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20494463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1075165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2075192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1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
  字第 096025057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
  字第 0980251319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0、14、18~21、25、26  條
  條文;增訂第 24-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0025188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0、18~21、24-1、26 條條文;增
  訂第 24-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015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增訂第 23-1、23-2 條條文
  ;並自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204
  9260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0 條;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2049446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7 條;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