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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59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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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財政部台財融(四)字第 0914000596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540005980 號令發布「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
算方法」之表格應予廢止
(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 98.12.31 以金管銀票字第 098
40009584 號令發布訂定「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
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