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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85509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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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三字
  第 091000428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
  第 094000271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
  字第 09800691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0100
  269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1~1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
  050045020 號令修正發布 4~8、12 條條文;增訂第 13-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2
  0385509 號令修正發布第 7~9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