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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85821 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金融資產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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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4583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1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7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858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7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