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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7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406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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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七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2)台財證(一)
  字第 1482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三十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4)台財證(一
  )字第 1342 號函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3)台財證(
  六)字第 01876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8)台
  財證(六)字第 024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六字第
  0970020093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及其附表 1  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轄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 1
  0903649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1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 11303
  8040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