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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1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80899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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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7)台財證
  (二)字第 09471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8)台財證
  (二)字第 02435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1)台財證(
  三)字第 00795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3)台財證(
  三)字第 013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3、15、16、18、19、22 條
  條文及附件
5.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3)台財證(
  三)字第 022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7)台
  財證(三)字第 0059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台
  證上字第 039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19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
  2-1~2-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
  台財證(三)字第 05501  號令增訂發布第 29-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
  起施行
9.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七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三字第
  091000517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三
    字第 0920002112 號令增訂發布第 12-1 條條文;並刪除第 49 條條
    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三
    字第 09200044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8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三字第 09300057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18~20、22、24 條條文
    ;增訂第 22-1、34-1、49-1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
    字第 0940005859 號公告增訂發布第 3-1、44-1~44-8  條條文及第
    二章之一章節
14.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
    第 09600061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33、49-1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
    第 098007162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35、36、50 條條文;第 19 
    條第 2  項、第 35 條及第 36 條規定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
    行
16.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
    第 09900069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35、36 條條文;增訂第 12-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
    公告第 2  條第 8  款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
    0200129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4、6、9、12-2、16、20、22、2
    3 、29、30、38、40、41、43、44-1、44-3  條條文;增訂第 3-2~
    3-4、49-2 條條文;刪除第 17、31、34、49-1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
    第 102005103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49-2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
    第 104005142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2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003
    606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3-2、3-3、6、15、18、20、30、40、44-
    5、49-2、50 條條文;增訂第 3-5  條條文;刪除第 14、33 條條文
    ;除第 3-5  條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
    行
2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1
    0380914 號令增訂發布第 44-9~44-23  條條文及第二章之二章名
22.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2
    03808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4-9、44-2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