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財政部(90)台財保字第 090075138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2075079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6、9、10、11、1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0
98026157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100
025590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20252987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4025234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8、9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0502
523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9~1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09
049423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0、1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11049198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12013944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及增訂第 8 條條文之附表
一;第 8 條條文之附表一自一百十三年起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
第 112049462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13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五
年一月一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13049114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3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二月
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