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財政部(90)台財保字第 090071266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3075068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投資型保險商品管理規則;新名稱: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
法)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二
字第 094025254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二字
第 0970252257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9 條,增訂第一~三章章名;並
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3025435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402
5503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8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5025478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增訂第 10-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9
049426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1
049209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