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財政部(90)台財保字第 090075133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
0940256404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6、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
字第 095025653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
字第 0960256410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第
100025665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9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
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02
02527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08
049500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13049212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1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