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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00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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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九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134930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7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1657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58 條條文;並增訂第 58-1、58-2、71-1、7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7250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0、70 條條文;並增訂第 58-3、58-4、72-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58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58-2、74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4070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247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351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6、6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0979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58~58-2、71-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07001310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0、63~6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