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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改制之商業銀行國內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三)字第0943000072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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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五日財政部(90)台財融(三)字第 9093870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13001086 號
  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13001086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原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之商業銀行擴
  大業務區域之條件及方式)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33000252 號函
  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33000252 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原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擴大業
  務區域之條件及方式,並訂定其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43000072 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430000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  點(原名稱:信用合
  作社改制商業銀行擴大業務區域之條件及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