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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合併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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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總統府(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29569
  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0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13  條第 3  項第 2  款所列屬「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起改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43891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1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