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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銀行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業務應客戶要求推介外國有價證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8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09940000086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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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財政部(88)台財融字第 88743985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09940000086 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