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財政部(82)台財融字第 821148464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六日財政部(83)台財融字第 8333068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6、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財政部(86)台財融字第 8662261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6、8、9 條條文;並增訂第 4-1、4-2、9-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五日財政部(90)台財融(一)字第 9070611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財政部台財融(四)字第 0924000888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信用卡業務管
理辦法)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0994000054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240
0046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3400028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4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440
0002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29、42、52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4400031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
027323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