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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801363681號;台央外拾壹字第1080038957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外匯(含國際金融)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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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財政部(73)台財融字第 15366  號令、
  中央銀行(73)台央祕字第 0357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九日財政部(88)台財融字第 88707635 號令
  、中央銀行(88)台央外拾壹字第 040026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財政部台財融(五)字第 0925000752 號
  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092006489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  條
  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第 1  項序文、第 3  條第 6  款、第 4  條第 3  款、第
  5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2  項、第 8  
  條、第 9  條序文、第 12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
  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20053236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020050903 號令會銜修
  正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040256721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040021857 號令會銜修
  正發布第 2、3、17 條條文;增訂第 18-1~18-4 條條文及第三章之一
  章名;並刪除第 9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600
  18281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060030461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二章章名;增訂第 12-1 條條文;刪除第三章章名及第 4~7、13
  ~18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
  080136368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080038957 號令會銜修
  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