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總統(72)台統(一)義字第 6830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24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八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2191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5、13、14、16 及 22 條條文;並增訂第 5-1 及
2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1165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5、5-1、14、15、22、22-1 條條文;增訂第 4-1、
21-1、22-2 條條文;刪除第 2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05901 號令
增訂公布第 5-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4073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6、24 條條文;第 16 條第 1 項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免
予扣繳所得稅規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1389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2、4 條條文;增訂第 22-3~22-11 條條文及第一~
四章章名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42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2、22-6 條條文;增訂第 22-12~22-20 條條文及第三章
之一章名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614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22-2、22-3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