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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07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2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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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總統(67)臺統(一)義字 2547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4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十六日總統(73)華總(一)義字 1849 號令修
  正公布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4  條第 5  款、第 7  款、第 11 條後段所列屬「財政部」之權
  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72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