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六月四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27 條
2.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六月三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三十年九月五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28 條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19 條
5.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行政院(79)孝授四字第 04961 號函核
准資本額提高為壹佰伍拾億元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2848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8、10、13 條條文;並刪除第 2、3、11、16、1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206071 號
令公布廢止